今天,黑龙江省直医疗保险实施已整整一年,一年来,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已达8.9万人,覆盖面超过90%。为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今年省直医保还将对部分项目的自负比例进行调整。
经过改进和调整,省医保中心首先提高了享受医疗照顾的离休人员的医疗费标准,然后又从离休人员的医疗基金中划出35%左右,为他们建立个人账户。离休人员可持含有个人账户的IC卡到省直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医院看病和购药。当个人账户用完或需要住院治疗时,可到本人选定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从定点医疗机构的包干经费中支付。当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经费总额超过包干指标时,年底由省级财政按合理超支医疗费总额的60%拨付,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另外的40%。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今年省直医保还将对使用乙类药品、费用在百元以上的门诊检查、肾透析患者使用统筹金的自负比例等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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