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两全保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期还有满期金。
保险期限: 20/25/30年/至70周岁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保障全面,意外+公共交通+航空+驾乘叠加理赔,另附意外医疗
保障长久,仅需交费10年,保障长达30年
驾乘无忧,不论自驾或以乘客身份全保障
满期返还,最高返120%的已交保费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30%乘以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30%乘以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向给付全残保险金(若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向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本合同的各项保险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王先生45岁,购买了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保险产品计划,交费5年,保障25年,每年交费5493元,若王先生在一次航空事故中不幸身故,可获得如下保单利益:畅行无忧两全保险身故金35750元,附加B款长期意外伤害身故金320万,共计3235750元。
综上所述,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障全面,保障久。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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