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君康人寿
投保年龄:0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产品特色: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费。
一、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取最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和现金价值最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现金价值与保额取最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保费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2)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0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果投保人选择的是一次性交付的交费方式,本公司向除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选择的是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且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除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以及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综上所述,君康君耀未来终身寿险作为一款终身寿险,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若大家还有疑问可以来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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