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90天至65周岁
保障期限:6年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3。
身故/全残
已交保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意外身故/全残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2。
航空意外身故/全残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3。
两全保险优点分析:
1、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还给投保人提供了一种储蓄方式。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等到一定阶段或者时间可以取出这笔钱。
2、两全保险具有给付性与返还性,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不管是身故还是存活至保障期满,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因此,很多颇有资产的人会将两全保险作为一种养老或者是传递财富的手段。
3、两全保险更适合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又是家庭经济支柱的人士。一方面,两全保险为这类人群在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寿险保障,让其安心打拼;另一方面,两全保险的储蓄功能也能帮其解决后顾之忧,安排未来的养老和财富继承。
综上所述,太平洋红福顺两全保险(分红型)收益如何及有哪些优点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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