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龄:被保险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5周岁(含)
2、保险期间:终身
3、交费频率:趸交和年交,年交交费期间为2年交-20年交
4、保险金额:
(1)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超出部分为1000元的整数倍
(2)本险种保额上限:0-55周岁≤30万保额;56周岁及以上≤10万保额;且不得超过营销渠道累计有效的长期重疾险保额。单独投保本险种累计保额上限5万。
5、险种搭配:本险种可单独投保,也可附加华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2.0版)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和附加险须同时满足各险种各自的投保规则。
泰康养老旗下王牌重疾险产品“泰康健康有约保障计划”智选版上市销售。智选版基于“国民健康保障产品”的设计理念,对保障责任进行了全方位升级,全面涵盖重疾、轻症、身故等责任,同时推出的智选版PLUS可选择附加投保人豁免和终身意外伤害责任,实现了重大人生风险的全方位保障,同时为家庭筑牢风险防范墙。
健康有约智选版责任涵盖115种重疾+60种轻症,是目前市场上覆盖病种最多的保险产品之一;轻症赔付实现了不分组6次赔付,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0%,最多可以赔付到基本保额的120%,在病种覆盖和轻症责任方面,都做到了市场领先。
除了轻症赔付方面的优势,健康有约智选版还拓宽了重疾和身故赔付责任,即保单生效后前10个保单年度,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或者身故,将获赔150%基本保额。对于主流消费者来说,投保前10年往往处于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人生阶段,需要配备更高额的重疾和身故保障,此项责任进一步提升重疾/身故保障杠杆比,实现了消费者保单利益最大化。
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90天)内非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第10年前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第11年后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重疾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90天)内非意外伤害导致罹患轻症,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导致罹患或等待期后确诊轻症,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积最多给付6次,每次间隔90天以上。
身故保险金:等待期内非意外身故返还保费,合同终止;18岁(不含)前不幸身故,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8岁后,且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0年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150%赔付;18岁后,且合同生效满11年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付。
投保人/被保险人豁免:投保人重疾/轻症/身故可豁免余期保费;被保险人初次确诊轻症可豁免余期保费。
一般意外伤残/身故保险金:一般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乘以基本保额赔付,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额;一般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
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金:等待期(180内)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等待期后75岁前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75岁后因驾驶私家车、公务车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75岁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75岁后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特定交通工具包含: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网约车、水上交通等。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75岁前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按1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75岁后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按4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金:75岁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按9倍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75岁后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残豁免保费: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发生2至10级伤残可豁免余期应交保费。
以上就是对泰康健康有约保障计划这款保险产品的介绍,通过综合这款产品的各方面来看,该产品是非常优秀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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