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社保局的统一布置和要求,我院于8月1日起启动揭阳市市直职工医疗保险和揭西县、惠来县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时联网结算业务,为前来我院住院的三地参保人提供方便。
参保人可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到我院办理入院手续,由主诊医师在参保人入院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认真核对无误后,在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上注明“人证相符”字样,并签名和签署日期予以确认,主诊医师同时填写《疾病诊断证明书》交参保人,不再办理医保住院申请表。参保人或其亲属把《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经主诊医师确认的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及时送到医院医保股申报登记。出院时参保人或其亲属凭收费预缴单和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到医保股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再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账手续。另外,属生育或新生儿随母享受待遇的参保人还须同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普宁市参保人按原规定执行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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