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龄:28天-70岁
(2)保险期限:终身
(3)缴费方式:年交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祝福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现金价值。
(2)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3)祝福金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给付祝福金。
(4)红利发放
分红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保险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4)附加鑫账户(尊享版)
全称: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尊享版)
-复利结算强:日计息,月结算。
-结算利率强:保底利率2.5%,目前结算利率5.05%(已连续4个月)。
-追加收益强:免收1%初始费用比例。
-灵活领取强:灵活支取。
祝福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祝福金领取年龄分为40周岁、45周岁、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和85周岁十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 祝福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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