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厦门漳州试点医保同城结算 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
今年,厦、漳、泉将试点三城医保同城结算。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2014年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今年福建省将实现所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
按照方案,今年福建省将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所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在养老保险衔接方面,将出台在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指导各地将持有居住证的本省农业转移人员纳入居住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医保方面,今年福建省还明确将推进厦门、漳州、泉州及福州、莆田、宁德、平潭同城结算试点,逐步推动省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实时结算。健全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制度,发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救助功能,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救助。 健全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制度方面,2014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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