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加强门急诊就医管理,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从9月15日起开始全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制度,凡是医保参保人员就医都要使用由市卫生局、市医保局统一监制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该制度规定,由医保参保人员自行保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须同时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社保卡;离休干部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须同时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离休干部医疗证。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对部分目前未领到“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国庆前前往单位领取,如单位没有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查询或领取。如果要咨询“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关问题,可查询上海医保网。
9月15日起将全面推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