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车主必须缴纳的车险,投保是上路的前提条件。新车买来以后,车主首先就要考虑为其投保合适的车险产品,从而提高自己以及爱车的保障水平,因此投保是必要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规定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规定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1、受害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无论受害人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是否含有责任,只要产生了损失,都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给予的一定的经济补偿(事故另一方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负全任,那么他只能得到较低额度的保险赔偿。这项规定不仅对受害人进行了保护,同时又兼顾了投保人和社会公共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原则。
2、连续缴费且未出险可降低保费
交强险是实行费率浮动制度的,只要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在下一年度其保险费率就会下降。反之,如果出险次数越多,那么保费也会相应地上涨。
3、免赔责任
《交强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贵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以上就是对交强险的介绍,通过上述所讲的以及其他诸多方面来看,交强险非常优秀,为人们提供很好的生活保障,抵御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