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人身保险的概念
1.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确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生存到期满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因此,凡是与人的生存或死亡,以及人的身体健康或健全程度有直接关系的商业保险形式均可称为人身保险。从人身保险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人的身体被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指人的健康和生理机能、劳动能力等状态的存在与否;人的生命被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指人生存或死亡的两种状态。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
(3)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在保险期内,由于被保险人遭受保险合同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造成了被保险人伤残、死亡等;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约定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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