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10月30日,前海人寿披露了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8.2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52%,高于上季度末的62.26%和123.47%,也远高于50%和100%的监管红线。
10月20日,保监会就拟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偿付能力达标的保险公司需要满足三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即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前海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两期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为B。自“偿二代”正式实施以来,前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始终保持同时达标状态。
此外,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还显示,三季度末,前海人寿实现现金流净流入31.2亿元,扭转了此前两个季度现金流为负的态势,流动性风险可控。
前海人寿在报告中表示,本公司坚决落实监管提倡的“保险姓保”理念,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产品和保障型产品。在转型过程中,为加强流动性管理,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流动性管理办法和流动性预警机制,当前公司转型初见成效,流动性资产充足,流动性风险可控。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将动态监测和预测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防范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提示:前海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8.26%,高于上季度末的62.26%。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公司偿付能力连续第三个季度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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