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新疆高速交警昌吉大队查获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证未审验、超分、停止使用的严重违法行为。凌晨1时许,高支队昌吉大队大队长刘斌带领民警在头屯河收费站开展“亮尾行动”,查处机动车尾部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和安装防撞杠、机动车灯光不全、客运车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当民警对出收费站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一辆鲁VXXX号红色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缴费后迟迟未驶出收费站,行迹可疑。
民警亚里坤立即上前指挥其靠边停车,驾驶员神色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当民警拿到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主车行驶证、挂车行驶证有问题。随即,民警通过交通违法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员闫某出示的行驶证鲁VXXX重型半挂牵引车,(鲁VXXX挂),年检日期为2013年10月已到期,但行驶证年检章上的日期却是2015年10月。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该机动车驾驶人闫某的驾驶证当前状态显示为驾驶证未审验、超分、停止使用。该车驾驶员在铁证面前仍在狡辩,经再三审问,闫某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留意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和审验期,避免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甚至超过恢复时限的情形发生,只能重新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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