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的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在我县全面展开,其中钱库镇和灵溪镇作为试点单位已率先启动该项工作。我县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每人每年只需交50元,最高可赔付3万元,意外医疗费用可报销2000元。最近,钱库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玉兰有点儿忙。
7月23日起,钱库镇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工作。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镇里聘请了一名专职人员担任三农服务主任,统筹负责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9大社区各指定一名负责人;118位协保员分别进驻118个村落,镇、社区、村落三级联动开展参保工作。这段时间,刘玉兰一直在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本周之前她得将118名协保员汇总给中国人寿保险苍南支公司,下星期她还要组织全体协保员参加保险知识培训,以便能够尽快驻村服务,尽早落实参保工作。
我们现在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群众多发病、常见病的就医问题,但不小心发生摔伤、被车撞伤等意外伤害时却不能报销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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