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市民交纳的采暖费中,都包含每平方米0.2元的保险费,这个费用将有助于帮助市民应对“意外事故”,减少损失。2010年,我市调整了居民供暖费的价格,在公布采暖费价格时同时规定,居民每平方米28元、非居民每平方米33元的价格。 上述价格中,每平方米含保险费0.2元,由供热单位负责投保,供热单位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如果出现暖气爆裂这样的意外,用户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供热单位,并在现场确认。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每年都统一到保险公司为用户承保,每年也都会碰到多起这样的案例,比如供热期间发生的爆管、漏水,一般情况下,接到用户反映的问题后,供热单位会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定损,之后进入理赔程序。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恶意破坏供热设施、人为打开水阀骗保,不在理赔范围内,发生意外的供热设施,如果居民私自改动过,也不能理赔。其实住户家中发生供热设施漏水被淹的事情,用户需要做的很简单,只需要第一时间通知所属的换热站,供热企业就会派人员联系保险公司,安排勘查、理赔等事宜。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户改动用热设施或改变用热热量、用热用途,可委托供热单位进行。 未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或者因装饰、装修等影响用热效果的,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居民一定要改动暖气,可与所属供热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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