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浙江省首例。每户年交保费20元,其中农户自交8元,各级财政补贴12元近日,义乌市政府发文,将室内财产保险纳入政策性农房保险范围。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例。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义乌市政策性农房险连续三年承保面达100%。 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三年累计处理农房险赔案580件,支付赔款384.36万元。但由于政策性农房保险具有“低保费、低保障”的特点,只对23种情形的房屋倒塌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责任较窄、赔偿标准较低,与义乌市快速发展的经济状况日益不相适应。为此,义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每户保险金额3.25万元,其中房屋倒塌最高赔偿2.25万元,房屋部分损失最高赔偿5000元,室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5000元。每户年交保费20元,其中农户自交8元,各级财政补贴12元。 另据了解,义乌市在全省率先将本项业务扩展到全体市民,非农户籍人员允许参照农村居民的优惠条件投保政策性农房险及附加室内财产险,保费为20元/处/年,费用自理,不予财政补贴。投保房屋既可在城区,也可在农村,可保自住用房,也可保出租用房,但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不在保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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