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欠缴社保费,会损害职工享有的正当权益。南京地税为还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以规范社保费欠费征管机制为基础,积极推进社保费清欠工作。 一是以“动态管理”为核心,抓好清欠工作落实。按照 “无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有缴费能力”分类管理,对所有欠费户梳理界定,强化跟踪,实施有针对性、动态管理的清欠措施。坚持“以理清欠”与“依法清欠”相结合,不仅对欠费企业进行告知和约谈,建立诚信互动缴费关系,而且对屡清屡欠企业,实施依法清欠。二是以“多方协作”为助推,形成联合清欠合力。与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工会组织、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方合作,推进清欠工作有效开展。如对某欠费难清大户,该局多次与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与市总工会沟通协调,不断宣传解释,最终与企业达成共识,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多方调集、筹措资金,一次性清缴欠费300余万元,使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以“科技管费”为依托,提升清欠质量和效率。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保费欠费的分析监控,实现劳动部门与地税部门的欠费信息交换;同时,应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为缴费户提供查询清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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