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公积金利好频频出台,公积金异地购房可提取、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取消担保收费项目、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等,让公积金一跃成为购房者最关注的话题。
10月30日,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财政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要求公积金新政在2014年12月20日前落实。12月20日临近,南宁公积金是否完全执行新政?购房者对公积金有哪些疑问? 1问 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了吗? 虽然公积金新政频频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也是购房关心的问题。
早在11月7日,记者便就公积金异地贷款情况,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都表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暂未执行,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细则落地,如果新规落地执行,将会在第一时间公布。 12月15日,记者就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再次咨询这两个单位。“我们中心现在已经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区直分中心时,工作人员给予了明确的回复。而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仍未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具体开展时间要等待上级通知。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最近,区直分中心已经按照要求,开展了异地贷款业务,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南宁市公积金中心执行时间还没有确定。” 因此,南宁全面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仍需再等等。
除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少公积金新政早就做了一定调整: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购买保障房可提取用做首付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购买首套房以及首套房贷款结清再买第二套的情况,均可申请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流动人员可销户提取等系列政策,一定程度上也方便了缴存职工。 2问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了吗?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时隔两年后,再次宣布降息,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这是继2012年7月后,两年多来,央行首次降息。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有所调整,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5%下调至4.25%;5年及以下的,利率从4%下调至3.7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从4.95%下调至4.675%。贷款结清后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对“二套房”认定的放松,也释放出一定利好。
除了首套房贷款结清再买第二套按“首套房”来算外,贷款利率有没有调整,也成为部分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在兴宁区买房的李女士今年9月向区直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为15年。12月初,区直分中心已向李女士发放贷款。得知利率下调后,她很想知道利率是否按新利率计算。
根据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且按月还款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按相应的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也就是说,今年11月22日之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执行旧利率,2015年1月1日后按新贷款利率还贷。虽然李女士申请的时间在利率调整前,但实际利率是按照贷款发放当日的利率来执行的。
因此,她的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新利率。 3问 贷款利率下调能省多少钱? 央行降息,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有所调整,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5%下调至4.25%;5年及以下的,利率从4%下调至3.7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从4.95%下调至4.675%。 利率下调之后,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奴”们还款压力将减小。购房者张先生在2012年申请公积金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降息前,他的月供是2027元,利息总额为32.96万元;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后,月供调整为1968元,利息总额为30.84万元,月供减少了约59元。
使用公积金贷款,除了比商业贷款更省钱之外,目前广西区直分中心贷款额度也提升至50万~60万元不等,不少开发商也开始积极建议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算账 公积金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贷款究竟能少多少钱?不少购房者仍觉得很模糊。记者以贷款40万元为例,对比降息前后,公积金的“这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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