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网民所留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自医改实施以来,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先后确定了十六种门诊统筹病种,保障门诊医疗待遇:
一、白血病;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
三、脑出血后遗症;
四、颅内占位性病变;
五、椎管内占位性病变;
六、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
七、重度烧伤;八、肝硬化失代偿期;
九、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十、慢性心力衰竭;
十一、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十二、脑梗塞后遗症;
十三、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五、股骨头坏死;
十六、精神障碍。
除白血病、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已透析的患者外,其他病种患者必须经过住院系统治疗后,出院时病情符合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标准,方可参加认定。
符合统筹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患者出院时,需到医院医保办领取并填写和,同时复印相关疾病诊断依据。病人出院1个月内,将住院门诊病历、、和疾病诊断依据及两张一寸照片送交单位。单位在上盖章确认后,将上述资料报市医保处,申请统筹病种认定。申请病种认定的患者,按规定参加由医保处组织的查体,查体费用由个人负担。
由于无法得知您的确切病情,所以无法确认您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大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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