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保监局的要求,在总结杭州地区寿险员分级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近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寿险营销员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在杭州试点,并在绍兴、温州、湖州、金华地区试点。
据悉,2011年4月至今,浙江保险业在杭州地区进行寿险营销员分级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基本素质、专业能力、诚信合规等十大指标的考核,将寿险营销员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并在福利保障、产品销售、继续教育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政策,奖优罚劣,建立寿险营销员等级信息查询平台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方面,推动了寿险营销员积极性的调动及素质、业绩的提升。被评为中、高级的寿险营销员荣誉感、美誉度提升,激发了展业热情,提高了签单成功率。2011年,杭州市人身险保费108.85亿元,同比增长10.65%。同时,也调动了广大寿险营销员争创中、高等级的积极性。此外,推动了寿险营销员由重业绩、销售技能、自身利益向重诚信合规、服务品质、消费者权益保护转变,进而推动保险营销由“人海战术”粗放式模式向“诚信优质”集约化模式转变。
另一方面,公众增加了甄选寿险营销员的权利和途径,提高了保险消费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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