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区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部署落实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费工作和有关政策精神。据悉,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完善是在结合绍兴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上虞实际作出的。按照调整,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86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由210元提高到260元,增加50元,但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由490元提高到了600元,增加110元。
同时,结合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此次普通门诊报销待遇也有所调整。参保人员在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起付线50元,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到500元;在区级医院就诊,取消西医西药报销政策,政策范围内中医中药费用报销比例从30%下调到20%;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双向诊疗体系的,执行区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此外,调整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从600元提高到800元,三级医疗机构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00元不作调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