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后,努力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2014年该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总人数为149862人,其中未成年人44897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区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组成。麒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9月份开始缴纳次年的的保费,自2014年开始保费的个人承担部分由2013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90元。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班级、学校缴纳费用,其他居民可以到所属社区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方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麒麟区为解决困难群众参保的个人缴费问题,每年均按照资助参保标准,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从2014年开始,实行定额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参保标准:城市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按照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康志勇念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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