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实施的一项重大的利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右玉县在2008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时,每人交纳的10元全部填写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农民拿这个钱能买药,得了大病治疗后按比例能报销,这完全是正确的。然而,在2009年就不同了,全县每人收20元在医疗证上只填写12元,不明不白地扣掉8元,收款收据连收款单位的公章也没有,纯属白头收据。我们咨询有关负责人扣的钱是什么钱?得到的回答是:准备给得了大病的人的治疗花费。请问:这种做法到底对不对? 右玉县牛心堡乡右玉读者:
针对你来信所提的问题,记者到右玉县牛心堡乡随机采访,发现全乡农民都是缴了20元,其中12元计入家庭门诊账户。
随后记者采访了右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赵宽主任。赵主任说,为了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千家万户,根据右玉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民个人缴纳、各级财政补助、集体扶持和社会捐赠等共同组成,2009年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24元、市财政补助10元、县财政补助6元。一年每人共计1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家庭账户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
2009年家庭账户基金按每人20提取,其中12元计入家庭门诊账户,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的补偿,以户为单位,可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花销,用完为止,结余可滚动下年使用;8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大病补偿。大病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大病的住院医疗费的补偿。大病统筹基金实行分级不分段,按比例补偿办法,对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定点医院住院的医药费给予补偿。其次,风险基金为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按筹资总额的3%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和应对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风险基金的规模保持在年筹资总额的10%左右,风险基金达到规定的规模后不再继续提取。
今年与去年相比,右玉县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把农民缴纳的8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大病补偿,农民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降低了,市级住院费补偿由原来的900元降到600元,省级住院费补偿由原来的1500元降到1000元;单病种定额补偿增加了10%;实行保底补偿,参合农民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扣除起付线后,核定的住院补偿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时,按起付线标准给予补偿;增加了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期和白血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农民手里的收款票据是右玉县财政的统一收款票据,给农民出具的收款票据上无收款公章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农民手里的收款票据和右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书是办理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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