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 五七家属工 参加基本工作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全市 五七家属工 参加基本养老问题,依据和省人社厅,制定我市工作实施方案。一、参保原则以为指导,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办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程序;坚持集体审批、集体负责的办理方法,着力解决我市 五七家属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参保范围及对象1995年1月1日以前,曾在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中有过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0年11月1日前具有吉林省城镇常住户口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五七家属工 。三、能够提供原始资料的 五七家属工 办理程序 申报。
符合参保条件的 五七家属工 经本人申请并填写,向原企业申报,再由原企业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企业负责到市工商局、市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进行相关确认、备案,再由原企业负责统一向市人社局申报;原企业不存在的, 五七家属工 本人持原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和本人具备参保资格的原始证明材料,到户籍地申报参保。
驻辽中省直单位有主办单位的,由其主办单位行使主管部门的职责;无主办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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