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利用支持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济南市将拿出10亿元用于济南中大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首批3.6亿元已拨付到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济南市获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了“高度重视,积极运作,促进保障房建设”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沟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推进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同时,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抽调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贷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要求,济南市确定项目贷款借款主体为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中心,委托银行为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他们分别成立了公积金项目贷款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建设项目手续完善、项目评审、落实抵押、贷款发放、资金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多方协调配合完善建设手续由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大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0年初完成拆迁工作并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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