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按国务院要求,蚌埠市早在1994年就开始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征缴住房公积金。
民进蚌埠市委副主委、市政协常委潘弟智在调研中发现,10年来住房公积金确实解决了部分职工买房的困难,促进了本地房地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缴存比例偏低,大多数工薪家庭要依靠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和贷款政策,买房置业依然遥不可及。在今年的市政协全委会上,潘弟智以提案的形式呼吁有关部门考虑提高住房公积金统筹比例。
潘弟智曾算过这样一笔账: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比例按职工工资前4项总额的6%计算,一个工龄10年左右的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40元左右,加上单位同比例缴存的部分,总共也不过80元上下,即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的缴存额也仅够在市区买一平方米的住房。而合肥市是按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进行统筹的,一个双职工家庭每年可以买2到3个平方米的住房,对于一个工作35年的双职工家庭,工作35年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买得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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