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制定稽核工作方案,成立稽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将全区养老保险在市级参保、失业保险在本区参保的11个行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纳入稽核范围,并将随机抽出的16个单位作为稽核对象。
二是部门联动,稽核到位。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区地税局等部门,对用人单位在失业保险参保中出现的漏保、少报、瞒报工资基数和漏缴现象进行数据比对,积极与被稽核单位沟通,做到稽核时心中有数。
三是实地稽核,扎实逗硬。主动深入单位进行实地稽核,逐一审查工资表、财务报表、账簿等原始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摘录、复制,对经办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对参保单位是否全员足额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存在欠费等问题,依据政策精确计算、扎实稽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请被稽核单位盖章确认,确保稽核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抽取16家单位,通过实地稽核,11家单位失业保险申报缴纳情况符合要求,5家单位失业保险应缴基数与实际基数存在差距,基数差距总和为38.7万元,应补缴失业保险费共计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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