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保主体的多少,有单独承保和共同承保两种方式
一、单独承保
单独承保是指由一家意外险公司对某标的独自以承保的方式、要适用小风险的承保。随着意外险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财力的增强, 前对巨额标的,也多由—家意外险企业独辽承保,为分散风险,再向其他企业分保。
二、共同承保
共同承保是指由两家戎两家以上的意外险企业,或由意外险企业与被意外险人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承保方式。多适用厂巨灾风险或农业意外险以及特约意外险项目的意外险。这是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以及社会财富的相对集中,各种财产和责任风险的损失额越来越大,例如核电站的第三者责任险,其损失之大是难以数汁的。在这些巨大风险面前,任何意外险企业单独承保都是不明智的。而通过共同意外险,则可以减轻承保责任,稳定意外险企业的经营。例如,与农民共同承保农作物收获意外险,既可以使承保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又可以促进被意外险人精耕细作,颗粒收仓,减少意外险财产的实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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