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它是投保人向意外保险人申请订立意外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只要一经意外保险人做出承诺,即成为意外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意外保险实务中,投保单一般由意外保险人事先印制,投保人按其所列条款据实填写后交给意外保险人。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有:投保人、被意外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关情况;意外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意外保险险别;意外保险责任的起迄;意外保险价值和意外保险金额等。
投保人必须如实填写投保单,否则将影响意外保险合同的效力。投保单上如果有记载,即使正式意外保险单上遗漏,也不影响意外保险合同的效力: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告知不实,在意外保险单上又不改正,意外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违背合同的诚信原则为由而解除合同。投保单作为订立意外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一部分,具有以下法律意义:
① 投保单是投保人提出的书面要约,对投保人具有约束力。
② 经意外保险人承诺,投保单即成为意外保险合同一部分,其真实与否直接影响意外保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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