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使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事故的人以及投保人年老时获得生活保障,不至于陷入困境,所以发展人身保险可以促进社会的安定。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发展人身保险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改革开放提供配套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均获得较快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较快。开展以乡镇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为对象的人身保险,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抚恤的保障,可以为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为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服务。开展以独生子女父母为对象的养老金保险等人身保险,可以解除他们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破除养儿防老的陈旧观念,从而有助于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 3.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人身保险,提高职工的生活保障程度,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企业的财务收支也可少受冲击,从而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对经济建设的作用发展人身保险不仅使社会安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为经济建设提供资金。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经济发达国家,人寿保险往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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