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一般只具保障性。人身保险则既有保障性,又具有储蓄性,其储蓄性表现如下; 1,大多数人身保险本身就兼有储蓄性。如两全保险等,投保人投保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期内事故发生获得保障,而且也是为了期满生存时得到一大笔储金。从本质上看,被保险人期满得到的保险金就是其储蓄。 2.长期性人身保险实行均衡保费的结果,前期多缴的部分实际上就是投保人的储蓄,表现为保单上的现金价值。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可任意处置这部分现金价值。 3.长期性人身保险分期交付保费,且保费按复利计息,这本身就是储蓄的表现。 人身保险虽包含了储蓄的内容,但并不等同储蓄,不能将两者相提并论。首先,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依靠自身力量来解决自己的困难。保险则是互助与自助的结合,被保险人得到的保险金不仅包含了自己的所缴的保费连同利息,而且也包含了他人的分摊。其次,储蓄较为灵活自由,储蓄者可随时改变储蓄计划。人身保险一旦投保,被保险人不能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因而人们往往称人身保险是一种半强制性的储蓄。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