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徐女士的来信《请为异地退休老人解决实际问题》,感同身受。
我父母已年过八十,我将二老接到北京养老。我父母现在因为异地就医报销难,影响着他们享受基本医疗的待遇。我母亲期盼着《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早日得到具体落实;我父亲只因在北京养老,而享受不到老家的离休干部医疗报销待遇。
我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高龄离退休老人医疗费报销标准,由国家财政支付这笔费用,以便在离退休老年群体上首先实现富裕地区帮助贫困地区;
或者建立全国离退休职工医疗漫游卡制度,按照参保地标准报销也可,目前信息技术这么发达,技术操作上应当不是大问题;
如果回原地报销,关键是应当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一视同仁,而不应因在外地养老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
离退休人员过去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在晚年理应得到像样的回报,使他们在有限的时光内能够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全社会各年龄段公民的共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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