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商业保险大病险一般都纳入了保险行业协会推荐的25种重大疾病,此外还有一些自行增加的病种,但区别不大。因此在比较保障病种时,不能单纯比较数量,因为部分公司设计产品时是将某大类的疾病拆解成几类更具体的疾病,数量虽然增多,但保障范围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投保人可以要求代理人详细说明产品的保障范围。
另外,商业保险大病险有两种选择方式。投保者可以选择纯重疾险,或者把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来购买。选择纯重疾险时,要注意它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定期重疾险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岁、70岁时保障就会终止,但投保人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以一定保费的形式或既定金额返还保险金。
而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商业保险大病险产品,主险可以是分红险、两全保险等,保费一般只有几百元,比较便宜,但是出险后主合同随之中止。新《保险法》实施后,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
故此,保险公司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一方面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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