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意外险人发生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伤残时,应当按照意外险合同规定的报案期限及时报案。如合同规定天内报案,逾期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索赔权益。
一 提供有关单证
除保单外,当事人应提供的单证有:有关部门或投保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若被意外险人死亡,应提供公安部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被意外险人伤残或永久性丧失部分身体机能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出具有关伤残程度的证明,若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天内治疗仍未结束,按天的治疗鉴定,一次性结案。
二 审核意外险责任,给付意外险金
其意外险给付,有定额给付和不定额给付两种。定额给付根据伤残程度确定,标准由意外险人事先制定,并作为意外险合同附件提供给投保人。不定额给付适用于医疗费和收入补偿,按照被意外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意外险人经审核确认为意外险事故后,即根据医意外险人部分残废,给付部分意外险金后,合同继续有效,有效期间,若被意外险人再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意外险人均承担意外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额不能超过保额,旦达到保额全数,合同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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