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更多关于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能力的信息,请参见以下介绍。可以报销居民的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吗?
根据保单规定,一年内,参保人员在第一家就诊医院或第一家就诊医院指定的社区卫生保健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第一家就诊医院按起薪线以上50%报销,最高限额为300元。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即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也就是说,门诊费用最高报销300元,超出支付限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1、门诊发票
2、门诊处方(药店开具的发票西药无需处方,中药需要处方,各种检验、化验票据需附有报告单,治疗费不予报销)
3、医保本复印件(第一、二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写清账户、开户行名称、联系方式)。
6、所有报销必须是2018年1月1号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发票。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儿,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各年龄段人员都可参保。按照规定,要参加居民医保,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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