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险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必须明确医疗服务机构与社会保险机构(或企业)是平等的经济法人,医疗服务的类型、数量、质量期限和监督条款。 (2)企业或社会保险机构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报酬标准以及结算方式,(3)医疗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责,如《医院管理条例》、《医疗保险用药报销范围》等。社会保险机构和企业及受保人有权监督医院。 (4)医疗服务合同应包括医疗过程中对医患双方提出要求及违约处罚等事项。 (5)某种特殊的单项保险就其需要和范围提出的具体要求,如为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合同应明确有别于一般医疗服务的部分附加服务,家庭病床照顾和其他帮助。 (6)双方认为应规定的其他事项。医疗保险合同是一种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合同之一,它是法律手段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它对于协调医疗保险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创建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疗保险体制,保证基本医疗,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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