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
定期寿险是纯粹意义上的保险,具有较强的保障功能,比较适合四类人群购买:
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
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
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
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形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
四是私人企业的合伙人。
现在,不少私人企业的合伙人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合而为一,一旦企业发生运作障碍,将直接导致家庭生活水准的大幅下降。
因而,私人企业的合伙人为保证家庭现金流量的持续和稳定性,投保定期寿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可以更新或展期的许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寿险库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
2、可以变换的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以变换的特征,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
关于消费型定期寿险,我们重点介绍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则会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还健在的话,保险合同就会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也不会退回所缴保险费。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也可以免缴所得税和遗产税。在低收益、高回报的风险管理下,每家保险公司的纯消费型定期寿险产品屈指可数,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一项定期寿险作为主险产品,而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也就索性直接放弃这个低收益、易亏损的保险产品。
所以,从某个角度来看,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对消费者来说,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定期寿险一般只保身故(意外身故或者疾病身故)不保残疾的。意外伤害残疾可以另外再附加上去。
消费型定期寿险,保障的内容,合同有效期内,无论是意外或者疾病身故,均按有效保额赔付。
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但是,因为保险期限的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率相差较大。所以,仅仅是想要得到一份简单而优质的寿险保障的话,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绝对是价廉物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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