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有形损失)、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与家庭有关的仅指财产损失保险,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机动车保险、自行车保险、房屋保险、家用电器专项保险等。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经中国保监会核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
(二)责任保险;
(三)法定责任保险;
(四)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五)农业保险;
(六)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七)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八)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投保财产保险业务注意哪些内容
为了保证财产安全,消费者应投保财产保险,在投保时消费者应细读保险责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是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投保。保险专家说,家财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
其次,家财险“按需投保”最经济。消费者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按需投保”。
第三,保险标的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海南9家财产保险公司开展4类海上保险业务
9月25日下午,海南省高院与海口海事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来自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厅和多家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游艇会、养殖公司的同志,共同调研海上保险业务,服务海洋强省建设。
调研工作主要围绕海南海上保险业务基本情况和制约因素、建设海洋经济急需的海上保险业务、海上保险纠纷的类型及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与会代表还对海上保险的经营业务开展、行政管理服务和地方立法推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自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资料显示,海上保险又称”水险“,指以海上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海南目前有12家财产保险公司,其中9家开展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船东责任保险、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保险等四类海上保险业务。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