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先生:前些天,我8岁的儿子在邻居家玩耍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给弄坏了,邻居的意思是要我赔偿。那么我该如何赔偿,是全额赔偿还是赔偿部分呢? 律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除外)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毛先生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毛先生能够证明邻居(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则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因为自己的过失伤人或者损坏了别人的东西,当然是要赔偿的。大人难免,小孩子不懂事就更加了。因此这时候如果有一份个人责任保险护身的话,就可以让保险公司来帮你赔了。 ? 个人责任保障计划 保障内容:保障18-64周岁的成年人及其监护下的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过失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包含诉讼或仲裁的法律费用。 价格:75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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