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自己交吗?个人办理社保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社会保险是可以个人自行缴纳的,个人缴纳保险是委托社会保险机构或人才中心办理的。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个人社保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个人社保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第二步: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第三步:持参保所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步:需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
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
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
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
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已有《劳动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需验审《劳动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首次申办《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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