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提供我们生活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社会保险已经在城镇居民的生活中普及开来。然而一些上海市民在办理社会保险申请时,不清楚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向大家介绍一下。
1、申领
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电话预约申领:
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
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直接申领:
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3)异常处理:
①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书面填写信息以及各类有效证件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暂缓受理申领,并告知申请人暂缓受理的原因和恢复受理途径,同时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与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户籍管理规定更正信息后再行申领。
③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领卡
(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上海社保缴费新标准10月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和讯放心保)法》,促进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社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社保新政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
新标准执行后,对于上海市城镇职工,个人将缴纳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0.5%的失业保险;单位将缴纳21%的养老保险、11%的医疗保险、1.5%的失业保险、1%的生育保险、0.5%的工伤保险。此次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企业减负,个人缴费略减,各项社保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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