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填表、签字,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代办的(如瘫痪、患重病、不能自理的老人或病人),在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代办,代办时除需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件外,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申领人签名一栏,除了有本人的姓名也要有代签人的签名。
销售谎称代办社保怂恿老广买佛山楼
白领黄小姐在广州白云区工作,从去年就开始看房,由于广州市中心房价太贵,她始终把目光瞄向城郊。国庆长假期间,她获悉在地铁5号线终点站滘口附近有一个名叫“瑞安花园”的楼盘,价格在1.5万元/平方米左右,相比周边楼盘价格非常优惠。
10月4日,黄小姐到瑞安花园售楼部,看中了一间71平方米的公寓,优惠后总价103万元。“我当时提出过疑问,说没有佛山社保没办法买房,可销售人员拍着胸口跟我说,开发商可以代办佛山社保,并且交了定金以后就可以去现房看看。”黄小姐说,她对公寓户型还比较满意,所以当场下定,签署了一份《认购书》。
根据《认购书》规定,黄小姐和陆小姐都交了3万元定金,并于一周后,也就是10月11日前付清30%(约31万元)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可是当黄小姐和陆小姐如约来到瑞安花园销售中心时,销售人员却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为由,拒绝为她们办理下一步手续。
“当时你们不是说会代办的吗?”黄小姐顿时蒙了,但此时销售人员全然否认“代办”一说,称需要黄小姐自己去找中介去办理,中介费2万多元需要黄小姐自付。而根据《认购书》规定,如果因为黄小姐资料不齐等个人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其认购的房产将归开发商所有,定金也不会退还。除此之外,记者看到《认购书》还规定,如果逾期不付清首期款,延期一天需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一周则《认购书》作废,定金也不予退还。也就是说,无论黄小姐怎么努力,一周之内都无法办妥社保证明,而3万元定金则被开发商“吃定了”。
对于限购之后,广佛交界处房产出现的这种纠纷。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省消委会特约律师朱永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销售人员承诺时注意录音或者签署相关协议。
朱永平表示,房产售楼部或房产中介使用欺诈性的语言诱使消费者交定金,然后以事主不符条件为由吃掉定金的事已经屡见不鲜。房地产的限购政策也是一项法规,即使开发商能够代办或者找中介代办社保也是违法的。另外,在售楼人员或者中介的信誓旦旦地承诺一些事情时,消费者要注意录音取证,或者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下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然吃亏的终究是消费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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