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针对开票事宜,以下两项需要您知悉: ?1、我司作为金融保险业,也在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司将由营业税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所提供的商品与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对外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再开具营业税发票。 ?2、目前合作保险公司对我司发票申请作出提醒,具体各家保险公司的发票问题请下载查看。建议客户在4月30日之前申请4月份(含)之前成交的保单发票。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我们7*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22-300. 特此公告 ? ? ?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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