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支持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景德镇近年调整多项政策,进一步放开公积金贷款条件。据悉,如今景德镇公积金贷款的准入门槛降低,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便可申请贷款,而不再需要一年。
降低贷款准入门槛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
放宽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提示:根据景德镇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知,政府进一步放宽贷款首付比例,如今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仅为20%。另外,政策还表示,职工不再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申请贷款,今后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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