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会主动理赔,如果家属不知道有保险,意外保额基本上就拿不到了。
一、客户出险,保险公司为什么不主动理赔
保险公司是没有主动确认被保人出险情况的义务的,除非是集体性事件,例如大地震或者空难,保险公司可能会主动排查出险名单中有没有自己的客户。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因此大家,尤其是一个人在外打拼的人,如果投保了保险,一定要主动告诉家人,掌握索赔的主动权,避免发生漏赔现象。
二、如何防止保险公司“漏赔”?
当然保险公司考虑还是挺周到的,为了防止“漏赔”,在投保时会有紧急联系人一栏,填写家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长期险保单缴费年限长达数十年,如果投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续年扣费不成功,保险公司联系不上投被保险人,会联系紧急联系人;这样家人便可获知保单的存在,提交理赔申请。
三、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理赔是有时效的,包括对被保人的索赔时效和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
索赔时效:对于投保一方来说,发生了保险事故,需要在指定期限内主动申请理赔。超过指定时间,就被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理赔申请的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5年,超过5年不申请理赔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这里的5年和2年,是从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理赔时效:30天内出核定结论,指投保一方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接收到对应理赔材料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10天内支付赔款,指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3天内发拒赔通知,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总之,大家在投保之后,一定要告知家人或亲朋自己买了保险,避免出现“漏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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