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很多人用来转移财务风险的必备工具,而生活中的疾病、意外风险都挺高的,如果还没有买保险的话,还是建议尽快投保,尽早完善风险保障。
但是,女朋友能不能给男朋友投保,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专业的保险知识,我们需要来具体分析一下。
保险的本质是法律合同。首先,法律有规定,被保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且投保人对被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为他人买保险的,作为投保人也要遵守法律规定。
那么,哪些人之间才算有保险利益呢?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所以,像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是具有保险利益的,当然,如果是抚养、赡养等关系,只要能提供相关的关系证明,也是具有保险利益的,也可以为这些特定人群买保险。
还有一种就是,企业也可以为员工买保险,因为企业作为投保人,与身为劳动者的员工也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很明显,男女朋友并不属于以上几种关系,是不可以为对方投保的。不过,等到正式结婚后就可以为对方买保险了。
之所以《保险法》会有这样的设定,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简单来说,道德风险就是指为了增进自己效用而对他人作出不利的行为,或者是为了增进这样的效果而采取的自私行为。
如果大家可以为任何人顺利投保,就可能会出现某些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况发生,这样对被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是不利的。所以,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投保,是一种对被保人的保护措施。
法律是理性的,但若真的想为男女朋友投保的话,可以出钱,但名字不作为投保人写进保险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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