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往往是我们投保时首选的必备险种,然而其复杂的理赔流程却让人感到头痛。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拨打意外险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不及时和意外险保险公司沟通,很可能遭到拒赔。
通常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入院医疗三类情形,因疾病、长期操劳、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等,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注意保留医院、民政、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凭证,避免因此被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
近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制定并完成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操作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向行业下发。中保协表示,该《操作细则》对新伤残标准的281个伤残条目逐一进行解析,详述了其医学概念、诊断检查方法、理赔、法医鉴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在日常伤残评定工作中合理应用。根据新标准的要求,保监会早前向中保协及各险企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此外,《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保监会提交短期意外险产品的定价回顾报告。
针对上述要求,各保险公司都做了相应调整。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银人寿”)就表示,“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涉及产品、客服、核保理赔、IT等多个部门。目前,产品方面已经全部更新了残疾标准,12月前将全部完成新产品报备,保证明年起新残疾定义产品销售。”对于新旧标准的赔付差异,农银人寿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标准中规定的赔偿给付条件基本上都是器官和肢体的缺失、功能丧失、显著缺损、显著功能障碍等,受害人广泛认为过于苛刻,一般损伤不能达到。且条目太少,列举之外的损伤不能得到类比赔偿。”
明年1月1日起,新版《人身险伤残评定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13日,记者从在榕部分保险公司了解到,各公司已根据新标准要求设计出新版意外险,并将于下月正式上线。由于保障范围扩大,新版意外险保费也将适当上调,在榕个别寿险公司新旧产品保费前后可相差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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