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保险以其特有的服务和保障功能,既替政府分忧,又为百姓解难。同时在其服务过程中又加快了保险业自身发展,是一项惠及政府、民生和保险业“三全齐美”的重要社会工程。
从民生领域和消费者层面看,商业保险通过发展契约型个人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以及众多的私家车辆保险等,为大众百姓解除了诸多的生活难题。当人们遇到意外伤害时,商业保险给予了被保险人以恢复健康的“救命钱”,挽救了众多家庭和生命;当个人患有重大疾病后,巨额医疗费压得人们抬不起头时,商业保险及时提供了大病医疗保险的给付资金,帮助人们战胜病魔,解除心头困扰;当个人的爱车发生事故受到损失时,首先感受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与赔偿。
尤其近几年来,山东保险业通过发展商业性健康、养老、大病医疗保险,参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为百姓提供了通向幸福生活的保障。2013年,全省商业养老保险为近1.3亿人次提供了超过2万亿元的养老、健康保障,积累养老医疗准备金超过2500亿元,全省人均人身保险保障达近8万元。同时创新发展了特定人群保险,例如,太平洋人寿与济南市计生委合作开展的独生子女儿童及计生特困家庭保险,幸福人寿与济南历城区合作开展的特困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为进城务工人员开办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被列为济南市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使广大城乡居民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提示: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保险知识的普及,让社会各阶层以及广大城乡居民更多地了解保险,掌握保险常识。更好地运用商业保险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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