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障性住房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及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只要符合这三种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即可到街道办事处申请保障房。2017年新疆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7年新疆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保障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二、公共租赁保障房申请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①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
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③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④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2、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办理《居住证》;
③大中专毕业或职校毕业年限不满五年;
④已与用人单位一次性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一次性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实际工作三年以上;
⑤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①家庭成员均办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以上;
②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
③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④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经济适用保障房申请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2017年新疆保障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提交申请;
2、入户调查;
3、协查调查;
4、组织评审;
5、对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初审并公示;
6、备案审核;
7、发放保障房购买证明。
2017年新疆保障房申请材料
一、廉租保障房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保障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保障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
4、婚姻状况;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
7、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保证的,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8、重残人员及患有大病人员的,需提供区(县)以上部门的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二、公共租赁保障房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明: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的毕业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
7、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的,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8、重残人员及患有大病人员的,需提供区(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9、属特殊专业人才、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交相关证书或证件。
三、经济适用保障房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
7、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的,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8、重残人员及患有大病人员的,需提供区(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2017年新疆保障房申请地址、电话
天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天山区东环路186号
电话:2654546
水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乌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68号
电话:4684029;4684365
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乌市沙区扬子江路134号
电话:5891355;587629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地址:维泰南路1号规划房产局
电话:3761194
高新区(新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六楼规划房产局
电话:3678620
米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乌市米东区稻香中路24号农科所4楼
电话:3357000;3322206
达坂城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达坂城镇田园路达坂城区建设局院内
电话:5919097
乌鲁木齐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板房沟乡县委大院
电话:5922675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廉租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沙区红庙子路西六巷阳光雅润苑二期
电话:0991-369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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