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即只有当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事件时,合同当事人才履行给付义务。
保险合同也是附和合同,指合同内容并不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而是由保险公司拟定,投保人只是做出同意与否的表示。
本文以重疾险合同为例。
一、保险合同关键“期”
等待期(也叫观察期):一般为保险合同生效后90天或者180天。如等待期期间发生确诊疾病,即使满足保险合同理赔标准,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绝大部分会退还已交保费,不过平安公司仅退还现金价值,约保费5%。等待期越短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越有利!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后10天或者15天,如果投保人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退保,已交保费扣除工本费后退回。投保人要充分利用这个权益,否则犹豫期过后再退保就非常不划算,需要承受部分保费损失,尤其是刚投保几年。
宽限期:比如约定20年缴费,到了第5年,忘记了或者当时资金紧张一时没钱缴,保险公司一般会给予60天宽限期,如果这60天内发生保险事故,依然会按约定理赔,但需扣除欠交的费用。
复效期:比如过了上述60天宽限期还是木有缴费,则保单失效。又过了半年,投保人想起来了可以提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记住,又会重新计等待期。一般提出复效需要在2年之内申请。
二、保险责任
这是一份保险合同的重中之重,“保险责任”相关的条款会告诉你真金白银买的是什么保障范围,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重疾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条款一般包括:
轻症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有的重疾险不含)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有的重疾险不含)
豁免责任等
具体表现为什么情况下赔付,赔付多少比例或者金额,赔付次数等。
要注意,保险销售怎么说都不是证据,白纸黑字落到合同上才能将来保护你自己。
三、免责条款
必须阅读的条款!!!通常用来约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付责任或者少承担赔付责任。
各家保险公司略有不同,为了避免日后索赔的麻烦,要事先看清楚,如有不明白或异议,也及时咨询了解。
四、如实告知条款
关于合同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文字上是差不多的,条款怎么说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如实告知的义务一定要履行,千万不要有故意隐瞒心存侥幸的想法!保险公司在做出理赔审核时可以查询全国医疗记录,躲不过的。当然并不是说事无巨细,什么都需要告知,简单说就是保险公司问什么,你就答什么。
五、保险金申请条款
关注此条的理由是,当不幸发生保险事故时:
1)应该如何通知到保险公司;
2)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留存什么医疗证明。
一头雾水,乱抓瞎可不行。
总结:
最后,本文虽然说的是重疾险合同,其实医疗险、意外险等都差不多,关键条款都是这些,也正是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该关注的点。
当然,找个靠谱的保险销售很重要,一个合格的保险代理人应该主动明确告诉你相关条款责任,并在签署合同时跟你一起过一遍全部合同条款,而不是急急忙忙催你签字。
本文链接:https://www.wts999.com/bxbk/38492.html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